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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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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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尉氏县庄头镇和十八里镇的两名困难妇女王某和韩某分别收到了3万元和1万元司法救助金,尉氏县检察院检察官的雪中送炭让她们心怀感激。
王某和韩某均因家庭遭受犯罪侵害,生活非常困难。王某与丈夫离婚后,其孩子受到前夫张某伤害。今年1月,张某因犯罪被羁押,王某独自一人抚养3个未成年子女,生活陷入困境,3个孩子面临辍学困境。另一位困难妇女韩某系返贫动态监测对象。韩某丈夫几年前患病去世,她独自养育两个未成年子女,依靠在家务农和打零工维持生活。今年1月,韩某受到犯罪伤害,因加害人及其家人没有赔偿能力,韩某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而且,韩某常年患病,遭受侵害后精神受到重创,病情加重,其家庭有返贫倾向。
据悉,在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尉氏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县妇联沟通联系,建立月会商制度,形成“检察+妇联”协作机制。该院通过开展涉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线索排查,发现了王某和韩某的情况。经过分析研判后,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指定专人优先从快办理,积极协助两名困难妇女提交申请材料,同时考虑到该两名妇女有养育未成年子女的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她们争取到了较高的救助金额。
同时,尉氏县检察院还会同县妇联与县教体局、学校积极沟通,解决了王某孩子的上学问题;与民政部门和当地村委会联系,为两名困难妇女申请了低保。针对韩某精神受到伤害这一情况,该院积极与“马兰花”心理咨询服务团队联系,为其提供心理疏导。
截至目前,尉氏县检察院利用“检察+妇联”协作机制已开展线索排查3次,发现困难妇女12人,开展心理咨询9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陆续开展司法救助。